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19日工作日,9:30—11:30、14:30—18:00。
(二)报名方式:采用线下报名,应聘人员所交资料不予退回,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应聘人员携带以下材料包括:
1.应聘人员本人填报签名的《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保障中心招聘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1),《考生承诺书》(附件2);
2.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3.无犯罪记录证明、社保缴费清单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小一寸近期彩照一张;
6.报名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料(提供相关培训证书、等级证书、上岗证书等资料)。
(三)报名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惠福东路483号6楼。
三、考核
具体要求:
(一)机试。具体开考时间、地点将通过政务短信另行通知。成绩采取百分制,按照40%计入总成绩。根据成绩由高到低排名,在分数合格人员中(合格:机试成绩≥60分),按照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出现最后一名分数相同情况时,分数相同人员均进入面试)。机试成绩入围面试者将收到面试通知,未入围者,不另行通知。
(二)面试。采用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面试人员的个性特征、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成绩采取百分制,按照60%计入总成绩。
四、体检
根据考核成绩排名,按照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由招聘单位通知体检对象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个人原因放弃聘用资格等情况,将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五、公示与聘用
(一)对拟招聘的人选在广州市越秀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uexiu.gov.cn)上公示3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二)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解除劳动合同。
(三)工资待遇:薪酬待遇按照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辅助人员工资标准执行(不低于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按国家规定购买“五险一金”,税前包干约3000元/月。
六、其他事项
(一)用工方式及补录规则。招聘结束后,本年度内若广州市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保障中心出现岗位空缺,可在本次招聘的相同岗位人员中启动补录方案,补录按总成绩高低顺序递补,总成绩合格的,可按有关程序办理录用手续。
(二)本公告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联系人:秦女士;联系电话:83392032。(工作日9:00—12:00、14:00—18:00)。